新闻中心

关于宝付聚合支付备案的澄清声明
来源: 时间: 作者:

  近日,部分媒体发布“宝付聚合支付备案被取消”的相关报道,引起公众疑问和误解,现就相关事项澄清如下:


  1、宝付聚合支付备案不是“被取消”,而是宝付主动终止聚合支付备案申请

  2021年,宝付依据《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指引》完成备案。2023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2024年发布《收单外包服务自律管理办法》,两份文件均强调收单机构与外包服务机构存在明确的业务划分和严格的合作规则。因此,宝付依据监管指导,主动终止备案申请,并非因业务问题被取消,而是积极响应行业分类管理、避免重复备案的合规举措。


  2、宝付主动终止备案申请对宝付业务开展无任何影响

  作为持牌支付机构,宝付2011年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业务范围覆盖为全国,并于2016年、2021年获得续展。目前,宝付《支付业务许可证》已按监管要求,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I类”。支付机构持有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在法定范围内,本身就具有开展商户合作、聚合支付的能力和许可。因此终止聚合支付备案申请对宝付展业没有任何影响,宝付业务正常合规开展。


  宝付始终积极拥抱监管,坚持合法、合规经营,未来将继续秉持“支付为民”理念,为广大企业和商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支付产品和服务,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支付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此澄清声明。



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257月3日